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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 10 月 12 日讯(福州日报记者龚莹 陈敏灵)日前,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
通过实施《区划》,到 2020 年,福州市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 157067 公顷,保留区面积不少于 133474 公顷,海水养殖用海功能区总面积不少于 57544 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41.8%,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 38 公里,整治海域面积不少于 2900 公顷,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区划海域面积达到 75%以上,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 " 鉴江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 等 14 个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粗芦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 等 4 个旅游休闲娱乐区、" 闽江口河口湿地海洋保护区 " 等 4 个海洋保护区、" 海坛海峡保留区 " 等 7 个保留区、" 马鼻农业围垦区 " 等 22 个农业围垦区、" 井水养殖区 " 等 10 个养殖区、" 福州湾贝类增殖区 "1 个增殖区、" 南日岛捕捞区 " 等 2 个捕捞区、" 圣塘渔港区 " 等 33 个渔业基础设施区、" 廉澳港口区 " 等 9 个港口区、" 罗源湾航道区 " 等 4 个航道区、" 乌猪口锚地区 " 等 13 个锚地区、" 江镜盐田区 "1 个盐田区、" 黄岐半岛东部固体矿产区 " 等 3 个固体矿产区、" 琅岐其他特殊利用区 " 等 9 个特殊利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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