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成都网蓉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总罚金上亿,董事长被判无期徒刑,盐商集团案一审宣判

[复制链接]

354

主题

354

帖子

78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8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7-18 12: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吴友建、孔祥国等 7 人集资诈骗一案,对盐商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吴友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3000 万元;对孔祥国等其余 6 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至 5 年不等刑罚,并处 200 万元至 50 万元不等罚金。
2012 年 3 月起,吴友建成立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后围绕盐商集团逐步组建 " 壹理财 "" 旺财猫 "" 壹盐双创 "" 中金华泰 " 等融资平台,以及言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放贷平台。
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吴友建指使言禹公司提供虚假债权资料,由 " 壹理财 "" 旺财猫 " 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 " 壹盐双创 " 平台虚构的投资项目、" 中金华泰 " 平台虚构的应收账款、信成基金违规发行的基金产品等,采用投放广告、发放宣传单、冠名赛事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非法集资共计 50 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盐商集团、吴友建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 34 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支出、归还债务、个人消费、放贷及投资等。至案发,造成 1.6 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 16 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及被告人吴友建等 7 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盐商集团、吴友建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闲乐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图编制作 图片编辑:徐佳敏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收藏收藏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亲,赶快加入我们吧!
X

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手机版|小黑屋|028成都网蓉城论坛 ( 苏ICP备18022364号-4

GMT+8, 2024-5-9 12:27 , Processed in 5.42274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028 X3.2

© 2001-2018 02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